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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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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其实也一点不“娃娃”。

从小就不爱拖泥带水的何剑秋根本不想搞这么多弯弯绕绕,坐下之后他直接将碗里几块为数不多的红烧肉都夹到了雷虹盘子里,对上对方狐疑的视线,何剑秋咧嘴一笑:“要是吃撑了,一会儿我可以陪你去逛操场……你要是热我也可以帮你扇风。”

两句话,娃娃脸成功打败了他百分之九十的情敌,那天中午,何剑秋也终于又有了机会去近距离去看雷虹额角那些晶莹的汗珠。

刚上大一的姑娘还没有学会化妆,但是实际上,何剑秋觉得雷虹也根本不需要。

第三天在大太阳底下暴晒,何剑秋买了冷饮,雷虹吃了一口后,何剑秋问她:“雷哥,你那个好吃吗?”

闻言,雷虹英气的眉毛一扬,眼睛又变成了猫的样子,她在太阳底下凝视他,把那根平平无奇的绿豆冰棍递到他嘴边,挑衅一样地对他笑。

“你尝尝?”

尝,当然要尝。

何剑秋怎么可能放过这个送到他面前的机会,不光如此,他还要得寸进尺。

那天中午何剑秋并没有满足于尝一尝冰棍,而在下午上课前,他又多了一个女朋友。

是的,冰棍是他买的,接受挑战和得寸进尺的都是他,然而,最后告白的却是雷虹。

在他们互相尝过对方嘴唇上的冰碴子之后,雷虹没有害羞,没有脸红,什么都没有,只是凝视他。

“你想追我?”

“想。”

“确定要追我?”

“确定。”

“不会后悔?”

“当然不后悔。”

像是个真正的警察,雷虹好好盘问了他一番,最后的最后,她锐利的眉毛才终于弯了下来。

她说:“那行,不用追了,我也挺喜欢你,要不我也不会脑子进水答应你 37 度的天逛操场,如果你想,之后做我男朋友,每天中午都跟我一起吃饭。”

就这样,两个娃娃脸毫无意外地在大一的第一学期就走到了一起去,而在这之后,何剑秋这声雷哥叫的更顺嘴了,原因无他——

很多时候虽然他已经觉得自己算是“胆大包天”,但很显然,雷哥的名号也不是白叫的。

两人谈恋爱后,不但翻墙出去吃烤串雷哥的动作比他利索,甚至在外过夜时雷哥也远比他轻车熟路。

那个夏天他们在没有空调的小旅馆里汗津津地抱在一起,何剑秋脑子一热说想要毕业就结婚,而雷虹好笑似地给了他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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