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烈火行舟 第127节(3 / 3)

加入书签

地戳穿:“就算腰牌是假的,你也看不出来吧。”

年轻人被他说中,倒也不恼,只是撇了撇嘴,嘀咕道:“不要说穿嘛。”

杜昙昼收起腰牌,又从鱼符袋里取出银鱼符:“腰牌没见过,银子总认识吧。”

年轻人看到他手里发着银光的鱼符,终于信了他说的话。

“好吧,倘若你是查案的,告诉你也无妨,只是候古那样的人死了也是罪有应得,我实在是不想……哎呀告诉你就告诉你!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年轻人见刚才烧的几个金元宝已经烧完了,就从包袱里重新拿出一大把,放在地上点燃:“我不是这个阿伏干的儿子,在他活着的时候我甚至没见过他几面,他是我的恩人,准确来说,是我恩人的爹!”

年轻人告诉杜昙昼,他名叫景三,是个土生土长的缙京本地人。

而阿伏干那个未被记录在册的儿子,叫做鹿孤。

景三很小就失去双亲,成为孤儿后在街上流浪,很快就被缙京城里的一个小偷头子盯上了。

此人专门诱骗那些年纪小的流浪儿,将他们拐进自己家中,美其名曰给他们一口饭吃,实则是让这些小孩子替他出去偷盗。

偷来的财物大部分都落入此人手中,只有极少的部分才会拿来给孩子们对付几口饭吃。

偷人钱财时常会被失主发现,一旦被发现,轻则挨打,重则会被抓进官府受刑坐牢。

这样的日子当然有小孩子不愿意过,可只要这些流浪儿动了逃跑的念头,就会遭来一顿毒打。

再加上他们本来就无处可去,跟着此人至少还有地方住、有饭吃,所以一来二去,他身边还是聚集了不少被迫当扒手的小孩。

——景三当年就是其中的一个。

缙京城里人人都知,西龙璧坊的胡商财大气粗,最是富有。

多年前的某一天,九岁的景三游荡在西龙璧坊,不久后,一个身穿华服的乌今人吸引了他的目光。

这个人年纪很轻,约莫只有十几岁,穿着打扮却华贵非常,头戴金冠,身着缎布,脚踩一双缎靴。

毫无疑问,这条街上,他是景三最应该偷的人。

但美中不足的是,此人身边跟了五六个护卫,万一被发现,景三肯定会被打死。

惜命的本能让年幼的景三放弃了拿他当目标,转而把手伸向了另一个有钱人的腰间——不为别的,只因此人是孤身行走在路上,连个随从都没有。

景三很快解下了那人系在腰间的荷包,但他的判断却出了很大差错,此人不是没有随从,他的随从只是跟在了几步远的地方,把景三偷东西的行为看了个一清二楚。

被发现后,几个人没有因为景三是孩童就手下留情,把他拖到街边暗巷里一顿痛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