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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农场下凡尘 第1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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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要是不是林黛玉进府,带来了林如海自己和祖辈积攒下来的钱财,说不定也已经寅吃卯粮。

更别说建大观园。

这么一算,缮国公府或许也已经亏空的厉害。

想到这,石仲魁猛的一惊。

或许缮国公府的潜在目的,是隐晦的向女儿、女婿表达国公府已经撑不住,需要救济的意思。

于洪高可能没看穿,但石仲魁此时更倾向于自己这便宜老师已经看穿,又不愿意用自己的钱去补贴无底洞一样的国公府。

最后自己也没好办法的前提下,只能找自己这个最近表现不错的新弟子一起想想办法。

等官司解决了,除非老岳丈和妻弟脸面都不要了,上门来打秋风,否则事情就会悄无声息的过去。

当然,石仲魁虽然不知道缮国公是谁,但能成国公的人,哪一个不是先辈打出来的功劳。

也就是说缮国公府即便和荣国府一样没落了,影响力也还在,于洪高于公于私都不好拒绝。

要是缮国公府的情况比荣国府强,那就更麻烦了。

于洪高会如此纠结和为难,应该也是有求于岳丈,并且作为女婿,他不能让老丈人丢脸。

但他又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偏向。

这事一旦处置不公,邻居闹到士林和朝堂上,丢官都是小事,说不定就得问罪。

可要是缮国公府家吃亏了,老岳丈一气,说不定就不帮他运作了。

石仲魁头疼的挠挠头。

这事一则要把沟渠修好,二则不能让于洪高岳丈没面子,三则于洪高要名声,要声望。

茶都喝了好几碗,石仲魁忽然一愣,猛的想到一句‘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句子。

笑着对于洪高拱手道,“恭喜老师,贺喜老师。”

于洪高一愣,于同甫则在心里想着,石仲魁是不是癔症了。

简单点说,就是疯了。

鞭子朝有个礼部尚书,老家亲人和邻居建房子,邻居欲占张家三尺地基。

尚书老家的人当然不愿意了,而这个邻居敢这么做,说白了也不怕一个礼部尚书。

收到家书的尚书大人手书一封‘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诗回家。

邻居要是一般人,说不定装作听不懂。

可他真是一般人,也不敢占尚书家的便宜。

既然邻居不怕,家中至少也出过大官,而且既然出过官员,肯定也是靠着读书传家的乡绅。

这种人最在意面子,也最善于见风使舵。

明白这首诗的威力后,不仅不去占张家的便宜,反而退后三尺建墙。

张家见状也是个明白人,知道此时最稳妥的办法,是跟着后退三尺建墙。

当地人把这条巷子称呼为‘六尺巷’,一时传为美谈。

但要是遇到无赖,别说美谈了,那位尚书大人只能自认倒霉。

否则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说不定就会被人拿出来攻击他。

缮国公这事虽然是田地闹矛盾,但本质上都是不愿意吃亏,还有更深的原因,或许是没钱了。

而明知道于洪高这个大兴县令是缮国公的女婿,那个邻居还敢告到衙门里来。

肯定不怕缮国公和于洪高,甚至往深处想想,这可能就是针对于洪高和缮国公的局。

不怕你们勾结,就怕你秉公办事。

“恩师,可是担心有人在针对您?”

于同甫被这话惊的嘴巴都合不拢,而于洪高则瞳孔伸缩几下,满怀深意的看着石仲魁。

沉思良久才叹息一声道,“伯谦既然想到了,有何办法就直说吧。”

石仲魁刚想把那首诗说出来,猛的发现,这诗决不能于洪高写给自己老丈人。

礼部尚书在现代人看来,肯定是六部之中权利最小的。

可事实上,事情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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