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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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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以硝皮与山產为主业的天云镇如今倒不见多少旧日痕跡。

老一辈的居民们都知道,自从数十年前的兽祸以后,依靠打猎与硝皮为生的镇民们不得不转了行,或是扛起锄头种起田、或者往其他不是兽仙居住也非先人祖坟的山头种植果树向外贩运,再加上兽祸平息以后也逐渐有人过来买便宜的无主农地定居,如今的天云镇也早在时间的洗涤之下成为另一种新风貌。

自幼被送到其他村落的周耕仁不晓得这些前尘往事,只曾听他的养母──也就是周老太太年轻时身旁的女佣说起古早以前曾有位算命仙说天云镇这里是山环水绕的福地,尤其是有户姓周的人家功德深厚,就算遭逢大难亦能逢凶化吉,过后方能福泽绵延。

周耕仁不信什么福泽绵延,毕竟他二十岁才来到天云镇、回到周家,对天云镇压根儿没多大的感情,对周家更是没多少牵掛,唯有他那总是抱着自己喊着么儿的老母与天真的小姪儿或多或少能勾起自己一点情绪,其馀的还真比不上他对秀英的情感。

他一面走着、一面想着,直往天云镇上最热闹的那条大街去,左看右看,便往镇上最热闹的饭馆端起周家二老爷的架子大摇大摆地走了去。

午后的人虽少,但单看那敞开的一楼大堂还是有三两组客人在那儿喝茶吃菜,有几个人看见周耕仁后默默地别开目光摇头,也没叹气,但眼里是满眼的惋惜。

周大善人的败家小弟哟!可怜了那造桥铺路、施粥赠药的大老爷。

「嘿!这不是周二老爷吗?」

周耕仁的前脚都还没踏进饭馆里,便让镇上最出名的两名间汉给叫住。他俩笔直地朝周耕仁走来,还一肩膀撞开了本要迎上来招呼他的店伙计,更哥俩好地搭上了他的肩膀,道:「周二老爷!我大哥!怎么,中午没吃饱,来这里再吃一顿吗?」

周耕仁平时与他们还算熟稔,虽然关係实则不亲近,但也算是一道吃肉喝酒的同伴,见了他们这样说,知道肯定又是要向自己讨饭吃,也没多在意多花点银钱,便道:「来来来!切一盘烧鸡!再来一盘滷猪!再……再上两条鱼──」

「二老爷,兽仙不吃鱼,镇里后来也就没人养也没人捞了。」

周耕仁皱了皱眉头,改口道:「那再随便炒个几道菜加上一桶白饭,咱几个吃个饱!」

「我们的二老爷果然够义气!爽快!」

「这还用说吗?阿吴、阿旺!咱们走!」

两名间汉开心了,更是一搭一唱地给周耕仁做出了旧时官老爷出巡的排场,三人活像天云镇上每二十四年一回的兽仙节兽仙出巡的鑾驾阵仗一般威风。

就算店里的掌柜与伙计再怎么不喜欢这些个间汉,但周耕仁有钱,就凭他是周明雄同胞兄弟的这个身分,店里的人也丝毫不担心他能赖帐。

成年的间汉胃口大,周耕仁稍早陪着周老太太吃饭也没吃饱,一时间三人如饿鬼投胎一般开始胡吃海喝起来,不说那香喷喷的烧鸡醃渍得入味,咸香间还带点鸡肉的微酸,大口就着鸡骨头啃着不说有多爽快了;那切好的一片片滷猪肉亦是入口即化,细细绵绵的滋味充斥着口腔甚至鼻香,只一小片就能让人配上好几口饭!

三个大男人没什么吃相可言,二老爷当再久也当不习惯的周耕仁甚至找回了从前在养母家中吃饭的模样,将一脚踩上了坐着的长椅条,敞开了肚皮拚命夹着食物往里头塞,途中还呼喝着店伙计多上几壶茶水来给他们吃用。

「我说二……二老爷!」阿吴敲了敲自己的胸脯,将噎着了的那块肥肉给胡乱吞了下去,又道:「不喝酒?」他想喝!

「不喝!」周耕仁本身也不馋酒,那又苦又能让人吐了的东西哪里好?还不如多吃几盘肉呢!「吃饱后还要出去绕绕看看有什么好玩的,喝了就玩不成了!」

阿吴也没坚持:「要去找些什么乐子?带带兄弟?」

他们这样的间汉多是上无父母、下无妻小,祖上留下一小幢勉强放得下一张床、一口灶的破土屋给他们已经能称上一句「积德」,更别提没有田地能耕作,自然成天只能游手好间,最多也是给人打打零工,能吃一顿就是一顿。

如今他们也没事干,跟着周耕仁这样讲义气又有间钱的人吃喝玩乐不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周耕仁一连想了好几个地方都只觉得无趣,又瞟了眼对面街上专门置办妆奩的铺子,随口道:「过几天我那小姪子就要娶新妇了,得想想给他买些什么好。」其实他也没想好要干什么,就是刚好瞧见了对面的嫁妆铺子,恰巧给他添了个正经理由在街上间晃。

说起周佑安要结婚的这件事,那是全天云镇的人都给记在心里的。阿吴与阿旺惯爱凑热闹,听见周耕仁的烦恼更是自告奋勇地提出自己的餿主意──

「要我说啊!你们家那位小少爷什么都不缺,寻常的肯定看不上,倒不如送点得用的!」阿吴握起了拳头捶了捶桌子,好似他就是「送礼」这方面的权威:「送东西得送到人的心坎里!二老爷,你就去想办法买几本洋文书给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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