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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玄烨包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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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阿哥玄烨在出痘之前,每日课业从不落下,甚至都不需要宫人督促,每日早起早读,据说是要抄写一百二十遍、朗诵一百二十遍。

让林羡余想起了小时候被老师罚抄的惨痛记忆。

偏生这个才四岁的孩子,竟然能一丝不苟完成这样枯燥乏味的“家庭作业”,稚嫩的小手,一笔笔写就一行行稚嫩的毛笔字,一声声抑扬顿挫,朗诵三百千。

但是天天看着一个孩子比自己早起、比自己晚睡,她也觉得老脸有点不好意思。于是便跟苏麻喇姑要了文房四宝,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练练字。她在大学期间倒是有选修过书法,但也只是为了学分,水准……很微妙。也就比四岁孩子稍微好一点点。

苏麻喇姑笑着说:“奴才听说庶妃小主读过不少书,尤其精于史书。”

嗯?

林羡余暗忖,她穿越过来之后,只在承乾宫……曾经辩述过改嫁对于人口繁衍的必要性……

果然承乾宫有太后的眼线啊。

林羡余笑了笑:“闲来无事,读来解闷罢了。”

林羡余与苏麻喇姑的闲谈,不料竟吸引了正在临大字的幼年期玄烨的瞩目,一双好奇的大眼睛直勾勾看了过来。

苏麻喇姑见状,会心一笑,道:“不知庶妃如何看待三藩?”

林羡余记得,康熙处理完鳌拜之后,貌似就起了三藩之乱……

她淡淡道:“三藩本就是贰臣,如今割据一方,一旦做大,势必要造反。”——如今清朝初年,尚未竖起“后宫不得干政”的铁律,因此议论一下倒是无妨。

苏麻喇姑微微露出惊色,旋即颔首,“太后也一直有此忧虑,所以将皇上最小的妹妹和硕公主下嫁吴三桂之子吴应熊,还将额附加官进爵,留在京中。”

这位和硕公主,便是历史上那位建宁公主了。不过人家可不是康熙的妹妹,而是顺治的妹妹。

林羡余叹了口气,露出几分不忍之色,“虽有质子在京,只怕依然无法打消吴三桂的野心啊。”

接下来的日子,林羡余与苏麻喇姑时常谈论国事,从眼下的天花之患,到海外郑氏,乃至前朝东林党和阉党之患……林羡余不禁感到这位苏麻喇姑不是等闲之辈,只怕从前也没少为太后出谋划策。

年仅四岁的幼年体玄烨则在一旁支棱着小耳朵,听得津津有味,听到不理解的地方,也不插嘴,而是暗暗记下,慢慢琢磨。

一转眼过了几日,三阿哥玄烨再也没法做家庭作业了,因为这奶包子爆痘痘了。

终于出痘了吗?

接下来,林羡余忙活活照顾这只因为发热而躺下的奶包子,即使是弱化的病毒,对于小孩子而言,果然还是太猛烈的些。

从低烧演变为高热,原本白嫩嫩无暇的小身子已经满是痘,红彤彤的,一幅要化脓的模样。林羡余拿烈酒兑水,从头擦到脚,还得提防着这孩子抓自己。

林羡余也知道,这玩意儿痒得难受,但若是抓破了,很有可能进一步感染,加重病情。只得摁住那只软软的小手,低声道:“不能抓,若是抓破了,会留疤的。”说着,她指了指自己脸上的麻坑,“就像我这样,瞧瞧,多丑啊。”

玄烨已经烧得小脸赤红,喘息都有些急促了,稚嫩的声音带着沙哑,“庶妃……不丑。”

不管长大后的康熙是啥德性,起码小时候还真是个小天使。

林羡余握着那只发烫的小手,柔声道:“三阿哥别怕,没事的。你好好睡一觉,等醒来就好了。”

说着,林羡余又道:“我给你唱首儿歌吧。”

其实她也不会唱什么劳什子儿歌,也就是随便哼哼个舒缓的旋律罢了。

但这旋律似乎真的有效似的,三阿哥合上眼睛,呼吸也渐渐均匀了。

林羡余松了口气,吩咐舒鲁和麻脸仆妇:“记得每半个时辰,给三阿哥擦一次身子。”

照顾年幼的孩子,着实是一件累人的事儿。

好在,三阿哥玄烨的状况很快有所好转,这高烧来得快,去得也快。第二天就转为低烧,又过了两日,烧热彻底退去,他身上的痘痘也渐渐成熟。

林羡余扒光了幼年体玄烨的衣裳,取烈酒,涂抹痘痘上消毒。

却见玄烨双手捂住自己的脸蛋,一幅不好意思的样子。

林羡余笑了,小屁孩。

接下来便很顺利了,痘痘成熟,而后脱落,三阿哥玄烨被确诊痊愈,林羡余终于迎来了回宫的日子。

这小奶包倒是很幸运,虽然身上落下不少麻坑,但小脸幸免于难,还是白嫩嫩的可人模样,不过大病一场,瘦了一圈,双下巴都没了。

林羡余趁人不注意捏了一把:果然还是之前胖嘟嘟的手感比较好。

三阿哥玄烨扬起懵懂小脸,小奶音里满是惶惑:“庶妃为何总是捏我?”

林羡余笑容灿烂,宛若亲妈:“因为阿哥可爱啊!”——她被宫斗系统送到这个世界,不管这个世界是真的还是假的,她都不可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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