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1 / 2)
余瑾和谢明煜对这两个名字很满意,反正以他们这种取名废,肯定是想不出比这更好听的名字的。
就是谢建军有点不爽。他作为孩子们的亲爷爷,连一个孩子的取名权都没捞到,这叫他怎么甘心?
于是在某次吃饭的时候,他试探性的将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
“爸,要不下回就换我来想名字,也让我出点力气?”
谢老爷子白了他一眼:“怎么?我这个太爷爷还不能给曾孙孙取名字了?”
“能,能!这不是,您取太多个了,怕您累着吗?”
“我不累!”
谢建军:“……”爹啊,您就圆一下爷爷想给自家亲孙孙取个名字的小小愿望吧!
白晓梅在一旁看得好笑,回房了就说他:“你就不会提前把名字想好啊!等孩子出生了,你 养崽日常
轩轩和骞骞都是个性鲜明的孩子,所以只要顺着他们的性子,其实还挺好养的。比如轩轩哭声大,只要及时满足了他的需要,那么便不会出现号啕大哭的情况。
相对来说,骞骞就太省心了。饿了,哼唧几声,吃饱就睡觉;拉了,哼唧几声,给他洗好换好继续再睡。
反正睡觉就是他每天做得最多的事,哪怕是学会翻身了,轩轩开始喜欢嘻嘻哈哈的翻过来翻过去,他也是眼睛一闭,睡得丝毫不受影响。
余瑾有点担心他是不是哪里出问题了,可去检查又啥事没有。余瑾也没办法,只好在轩轩高兴玩耍的时候,尽量也多逗逗骞骞。奈何这小子不给面子,最多大眼睛多盯你几秒,然后又继续睡。
这时的雪儿已经上幼儿园了,看到骞骞弟弟这样,就给他取了个绰号,叫“瞌睡虫”。从此,这个绰号就成了谢梓骞童鞋的童年阴影,因为实在太难听了,长大后谁要是再敢叫他瞌睡虫,他准保翻脸。
倒是雪儿,取绰号取上瘾了,也给轩轩弟弟取了个,叫“爱哭鬼”。
因为轩轩弟弟真的是太爱哭了,肚子饿了,只要爸爸妈妈晚了一点喂他,他准哭得整个山庄都能听到。
所以,爱哭鬼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形象了,形象到全家人居然都还挺认同的。
于是,瞌睡虫、爱哭鬼这两个绰号便陪伴了谢梓轩和谢梓骞的整个童年时光。
余瑾生完两胎三个宝后,身材不但没有丝毫变形,反而更好了。前凸后翘不说,身上更是多了丝母性的光辉和成熟女人的风韵,让谢明煜比从前还要更迷恋她。
对此,余瑾还是颇有些自得的。毕竟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爱的人迷恋她,眼里只有她呢?
不过两人也不止有甜蜜,更多的是一起养育孩子的酸甜苦辣。孩子哭了哄不住,孩子不听话,教育方式出现分歧……等等等等。
他们为此争吵过、妥协过、哭过、笑过……但彼此都觉得这是个难得的经历,让他们学会了共同成长,更加懂得珍惜。
如今,孩子们越来越大,而他们也开始慢慢变得成熟。虽然外表没多大变化,但气质却已大不相同。如果说从前是自信的、骄傲的,那么现在在这些的基础上,再加上了淡定和从容,处理问题也更周到、细致,甚至理性。
两人都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到什么样的阶段做什么样的事情,很合理。
理性让余瑾暂停了和江先生的新合作,因为以前提供的那些方子,已经够逆天的了。现在她就是每半年仍为女人花推出样新产品,其他的都基本维持现状。
江先生虽然觉得有些可惜,但也能理解余瑾的想法。毕竟她之前拿出来的那些东西也确实是很逆天了,也帮了不知多少人,现在放眼全华国,那个精神面貌,简直焕然一新。
因为祛疤油,全华国基本没有疤痕问题了;因为增高片,全民的平均身高都提上去了;因为降压茶、降脂茶、养生茶,恼人的三高问题解决了;因为好孕丸,再也不惧不孕不育了,近两年的新生儿出生率远高于前些年……
再就是瘤愈丹,这可以说是一个救命的发明,治好了多少谈之色变的恶性肿瘤。如今这味药已经成为全球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上了世界各国最知名的报纸及新闻报道,而华国也因为瘤愈丹再一次扬名海内外。
大家都消停了,结果就是余瑾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平静。她喜欢这种没人硝烟,不受人惦记的生活,便将更多的时间放在了养崽崽们上。
崽崽们最近在学走路,每天早上,她和谢明煜都会带他们去花园里练习走路。轩轩学得快,也认真,所以他比骞骞要更早学会走路。骞骞做什么都懒懒的,学走路也是一样,走几步就不愿意再走了,非得余瑾发火了他才愿意再继续走两步。
可也就是两步,再多不愿意了,哪怕余瑾假装生气,假装不理他,他也还是不走!最后余瑾没办法,只好随他了,心想等哥哥会走自己出去玩了,看他急不急。
骞骞还真不急,因为他已经会走路了啊!妈妈总让他练习,可他都会了干嘛还要练习啊?
不知道儿子已经学会走路的余瑾,和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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