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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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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说不定心也能爱上他。

楚言枝的手碰到了剑柄上。

她还记得小时候狼奴第一次把这剑带回来,她非要学,却因为太重了根本提不起来,人差点跌倒,把宫婢们吓得不轻,狼奴则第一时间抱住了她。剑尖划断了木奴的系带,她捡起来看到木奴衣服上的针脚,才意识到他每次送回来给她的衣服都是他亲手做的。

小奴隶一直是很乖的小奴隶,连到今天,错的明明是她,是她忘了一位公主该是什么模样,为了让她别再那么痛苦,他要她杀了他。

她爱他吗?

什么是爱?像小奴隶对她这样吗?

她绝不会做出这种蠢事的,公主该骄傲地活,怎么可以为了一个小奴隶献上自己的命。就算她不是公主,只是一个普通女子,她也断不可能为了这世上任何男子去死,还是以如此荒谬的理由。

所以她对小奴隶绝不是爱。她只是舍不得他、足够喜欢他,毕竟是朝夕多年,亲手养到这么大的小奴隶。

楚言枝把剑朝他推回去:“你师父给你剑,不是要你这样死的。”

狼奴抬眸,一时无言。

窗外隐有雷声,院外的宫婢们指着天上的闪电,幼稚又无聊地猜着会不会有龙在里面穿行。楚言枝将窗子关上了。

内室光线更暗了一层,狼奴隐在她面前,渐渐收紧了握剑的五指。

殿下不愿意杀他,她总是这样心软。狼奴不知道还能为她做什么。

他或许缺少个离开她的契机,最好是让他不得不离开,离得很远、很久,经年以后再见面,她爱上了小表哥,给小表哥生了小娃娃,他们幸福地过着一生,而他只是从旁路过,低低地唤一声殿下,她不必听见。

他视殿下为活下去的唯一盼头,但他在殿下的生命里是个危险的错误。

“如果……奴不是殿下的奴,不是北地的小狼,奴有爹娘、有家族,殿下也不是殿下,殿下是个生活在宫外,可以每天出去玩、每天都很快乐的女孩子,我们从小就认识,长大了,奴去给殿下提亲,殿下会嫁给奴吗?”

楚言枝跟着他的话音,在阴蒙蒙的昏暗里想着宫外的天、宫外的地、宫外的春雨和宫外的春雷,以及宫外的她、宫外的狼奴。

“会。”

她凝望着他的眼睛。

狼奴便笑了,他知道,即便殿下不愿意承认,可殿下就是爱他。

聊过之后,狼奴于绵绵春雨里离开长春宫,走到宫外,一直漫无目的地走着,走了很远很远。

走到天黑透了,天又亮了,雨停了,他扛着满肩的雾往回走,走到了他在十里街置办的大宅子里。

他想,这就是他的家吧,完全属于他的家。可是好冷好冷,冷得他一刻也不想待。

不待在这里,他还能去哪呢?

怨不得殿下要发愁的,她那样聪明的人,都想不出该怎么办,他一点也不聪明,刀疤余说,他是直脑子一根筋。他没有别的办法了。

狼奴给自己烧水洗澡,给自己做饭吃。

他总要学会一个人生活的吧,将来他的生命里没有殿下……他的生命里怎么可以没有殿下呢。

狼奴想起那天殿下问他的话,“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的生活里也是可以没有我的”。

原来从那时起殿下就在愁这些事了,也至少是从那时起她便对他有了爱意,比他更早地想到了解决之法。她挣扎过,挣扎着把他推开,他却始终缠着她不肯放手,要她宠奴灭夫。

如果殿下对他是爱,爱一个人,怎么会舍得让他做二房呢?她又是那么好的人,她怎么可能为了自己的私欲,去伤害小表哥呢?

狼奴在偌大的、空荡荡的厅堂里吃着自己做的饭,最后哽咽得一点也吃不下去了。

狼奴在这里住了几天几夜,早晨睁眼时天是黑的,他一直坐到天亮才起来;晚上闭眼时天是亮的,他一直等到夜深才睡着。他给自己做早饭、午饭、晚饭,他给自己做衣服、洗衣服、买衣服,他像个这世上再普通不过的人独自生活着。

那天他的门被叩响了。

狼奴站在门前,手抵在门板上,心砰砰直跳,眼泪流了满脸。会是殿下来接他回家了吗?

他要回去吗?

回去了,他与殿下又如何呢。她那么痛苦,都是他害的。

狼奴还是把门开开了。

出现在他眼前的不是殿下,不是长春宫的宫婢,也不是长春宫的太监,是那两张熟悉又陌生的,总是透着几分局促的脸。

“辛,辛公子呀,我们现在都住在这条街上,是辛夫人安置的……”李氏将垂着眼睛,不太敢看他,“俺们也知道,你对我们,我们,嗐,不说别的了,这是我今早起来刚烙好的馍饼,你尝尝好不好吃……你可能吃不惯,要是不爱吃,也别强求自己吃。”

刘叔也磨搓着手,脸上摆着憨厚的笑:“好几天前就看到你住这了,还以为看花了眼,孩子,你这,这眼睛怎么红了?”

狼奴杵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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