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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那个女巫-魔改(绿)6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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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改变了她的看法。他看自己的眼光实在太普通了――非常普通的男人面对美丽的女人的眼光,就像他曾目睹过无数次一样,在夜莺的房间第一次见到罗兰时,她还以为是对方隐藏得极好,加上夜莺在一旁的缘故。可接下来的几天,他的神色依然如常。莫非是因为王子殿下的眼光要比一般贵族高出太多?还有那卷契约,温蒂原以为只是种形式而已。但她展开阅读时,却发现里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条款,不仅规定了责任,还写明了自己拥有的权利。这简直不可思议!将女巫纳入麾下,不剥夺自由就算宽厚无比了,居然还在契约上告之自己的权利?例如第21条(温蒂头一次见到这样的书写方式),自己可以拥有带薪假,按下面的词义解释,意味着她可以光拿钱不干活。接下来一条,女巫应完成雇主布置的实验项目,但当部分项目女巫自觉难以完成或产生不适时,可以提出更改或拒绝申请。再下一条,雇主应提供并保障女巫的安全、住宿、食物和薪酬,当该部分条件末满足时,女巫可以单方面中止契约。这些条款读起来有些绕口,但意思表达得很清楚,签订契约的女巫并非王子的个人所有物,她同样拥有和责任对等的权利。在这封契约中,她感受到了对方的诚意――如果只是为了形式,没必要将条约列得如此详细。想到这儿,温蒂不由自主地望向夜莺,她十分清楚对方的经历,也明白她从心底里对贵族的厌恶。而此刻,夜莺在与罗兰交谈时,语气和神态中已多了份别样的情感――经验十足的温蒂自然看的出来,而且,夜莺恐怕已经爬上了王子殿下的床,夜晚的y叫声可让她睡不着觉,浑身发热,只能狠狠的自慰了三四次之后才能睡去。离开大部队独自前往边陲镇只有二个月,仅仅二个月时间的相处,夜莺便完全将自己交给了这名男子。从她宁愿和共助会断绝关系,也要回到边陲镇来看,在她心中,只怕罗兰温布顿殿下要比共助会更有希望带给女巫真正的归宿。导师大人的做法也令人心酸,那位共助会缔造者似乎忘了,任何一名活下来的姐妹,都是多么不易。温蒂知道,自己已经回不去了。既然被命运带到了这里,为何不再相信一次夜莺的选择?就像过去曾无数次相信她那样――「温蒂?」「啊……」温蒂回过神来,发现闪电的能力已经测试完毕,所有人都在注视着自己。她露出歉意的笑容,朝屋外走去。下定了决定的话,自己也不能输给后辈,对吧?就在此时,西边再次传来号角的嗡鸣,声音在群山中回荡,打破了小镇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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