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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城里是这样的……”一群“乡巴佬”开了眼界,看什么都兴奋。
哪怕是地上的一坨鸟粪,似乎都比乡下的鸟粪要高贵点。
好在他们还记得自己是来干什么的,阿普左右看看,他把背后的包放到胸前——这还是超市里的雇员告诉他的,行走在外的时候可以把双肩背包挂在胸前,这样才不容易被偷。
阿普觉得双肩背包是个好东西,他以前只知道布包,单肩斜搭着,位子也靠下,真要是被人偷了也不知道,而且这个背包用料很好,厚实,普通的刀片轻易划不开。
就是因为考虑到了大城市的小偷多,阿普才咬咬牙买下了这个背包。
为了跑这一趟,家里都被他掏空了。
幸好有米拉有支持他,要不是米拉帮着他说话,他父母才不会同意他出来做生意。
在父母嘴里,大城市的人都是坏人,小偷和骗子。
可他如果不出来,靠种地什么时候能挣够起新房子的钱?
他和米拉现在住在他的房间里,只能放下一张床,柜子都放不下,晚上别说做点什么,翻个身床板都是吱呀呀响,以至于他现在虽然结了婚,但还是个童子鸡。
米拉可不愿意跟他一起钻到谷仓里的办事。
她说如果那样的话,以后吃饭肯定会觉得恶心。
阿普想着跑这一趟,先把建房子的钱挣出来再说。
这次和他一起出来的小伙子们大多都是同村,剩下几个不同村的也跟他关系不错,家里也不算太差,甚至有几个还识字,不过也就认识几个单词。
“先找个旅馆。”阿普说,“我们凑一凑,要一个单独的房间,这样东西才不会被偷走。”
其他人纷纷赞同,这些货物也是他们掏空自己家的继续才买到的,要是被偷了,一家人以后连一把盐都买不起。
他们沿着街边一直走,沿途虽然也找人询问旅馆的位子,但没有一个人愿意搭理他们。
甚至有看起来格外邋遢,头发油腻的可以拿去炒盘菜的男人冲他们喊:“乡巴佬!滚回乡下去!”
一群大小伙子捏紧了拳头,如果不是阿普拦着,他们说什么也要把这个男人揍一顿。
没人指路,他们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在城里乱转。
这时候他们就察觉到了大城市不好的地方,太大了,不像超市在的镇子,要不了多久就能从头走到尾,但在这儿他们根本就走不到底。
好在他们人多,也没人来找他们麻烦。
偶尔有小孩跟他们撞在一起,也因为他们把包背在胸前,没被偷走东西。
天快黑的时候,他们才终于找到了一个破旧的小旅馆。
旅馆生意不好,环境也不好,房子破得比乡下没人住的房子都厉害。
但也因为破旧,所以老板没有把他们这群“乡巴佬”赶出去,又因为他们付了三天的钱,还给了他们一个笑脸,提醒道:“晚上没事别出门,晚上乱。”
就算老板不提醒,阿普他们也不敢在晚上出门。
包里是他们的全部身家,他们自己能丢,货物不能丢。
一行人进了房间,房间里只有一张床,但他们也不在乎,随便把地上的灰尘打扫了一下就席地而坐,睡觉也能直接躺到地上去。
阿普也盘腿坐在地上,他从包里拿出饼和一瓶水,这就是他今天的口粮了。
“我们不能摆摊。”阿普斩钉截铁地说,“我看了,那些摆摊的卖得都是便宜东西,我们要是也去摆摊,卖贵了没人买,卖便宜了以后也不可能再涨价。”
同伴们都很认同阿普的话,但他们也忧虑地说:“但我们能卖给谁?”
有人兴奋道:“那些老爷太太,我看他们肯定有钱!坐马车呢!”
“贵族家的小姐!”又有人说,“水晶球她们肯定喜欢!还有那些首饰!”
有个胆子大的小伙子,把所有钱都拿去买了玻璃首饰,和天然珠宝不同,玻璃首饰更加剔透,肉眼看不到一点杂质,并且款式新奇高贵,一眼看过去,除了贵根本想不到别的。
阿普听他们七嘴八舌的说完,最后只是摇头:“卖给小姐和太太们是别想了。”
阿普说出他进城以后的观察所得:“我看她们只进那些大店。”
城里不仅有摊贩,还有专门的商铺,他们还是头一次见除了超市以外的店铺。
虽然觉得比起超市,这些商铺小得可怜,不过这里毕竟是大城市,哪怕只是路边一个小摊,都让他们觉得新奇。
“卖给那些大店吗?”同伴们互相看看,都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他们这些从乡下来的农户,想把自己手里的东西卖给有钱人或者贵族简直是痴人说梦。
如果能直接卖给这里的店铺老板,哪怕少挣一点都没什么。
阿普点点头:“那你们觉得定多少价合适?”
他们互相看看,都不知道定多少价合适。
有人试探性地小声说:“要不然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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