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作为心理慰藉的空间(2 / 3)
带了炒面回来,是她自己家里炒的,在这里饿了就用开水冲了吃一点。”
沈江燕是上海人,跟黎毓昆关系不错,黎毓昆有时候在家里学她说话:“椅杠,椅杠,哈杠。”你讲,你讲,她讲,有一回沈江燕去蜂场,让蜜蜂把半边脸蜇伤,肿得特别厉害,毓昆说看着好吓人。
黎毓贤想的则是,上海的油茶粉倒是罢了,松子糖味道不错。
黎毓贤大半年没见到姐姐,此时看到了她,仔细打量一下,抿嘴笑着说:“大姐,虽然农场有些苦,你倒是胖了。”
黎毓昆嘻嘻一笑:“要说我们那里,吃的倒是挺好,白面馒头夹肉酱,我一顿能吃两个大馒头,就是活儿干不动。”
黎毓昆插队农场的伙食,真的是很不错的,那里种的多是麦子,因此主食是白面做的各种面食,馒头包子之类,单是能吃细粮这一点,就够人羡慕了,大姐额定工资三十二块钱,馒头五分钱一个,肉包子八分钱一只,汤一分钱二分钱一碗,有时候还不要钱,肉酱或者咸菜也很便宜,咸菜往往免费,牛奶一角钱一碗,只是蔬菜种类匮乏,另外很少能吃到鱼,不过能有这个标准,也不错了。
尤其是大姐描述过,她们那里食堂师傅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一辈子没有结婚,按当地的话来讲,是个“老光棍”,然而做饭的手艺特别好,在整个大西江都是数得着的,土豆丝切得好像针一样细,当时黎毓贤也是有一点悠然向往,自己这么多年来,土豆可是吃得不少了,尤其是冬季,主要就是土豆白菜萝卜,母亲还腌了咸土豆,要说母亲烧菜的手艺其实也可以的,只是黎毓贤还是难以想象“像针一样细的土豆丝”。
大姐插队,黎毓贤之前很是担心,毕竟在那之前,大姐得过肺门结核,就在十七岁的时候,下乡的前一年,那一阵天天去医疗所打链霉素,虽然后来治疗痊愈,然而毕竟是有那样的底子在那里,农村那样辛苦,很怕旧病复发,不过现在看来还好,去农村一回,别的没治好,倒是把肠胃锻炼了出来,现在很喜欢吃饭。
大姐真的是一个典型的大小姐,虽然生在这样条件的家庭,却也很是挑拣,从前大家吃玉米粥配咸菜,大姐不喜欢吃,母亲崔星兰就煮熟土豆,拌上大酱给她下饭,就这样大姐还是食不下咽,母亲就说她,“嗓子眼儿细”,所以身体也单薄,这一回去农村,大概是经历了一些体力劳动,伙食也不错,居然变胖了,拍的照片比从前明显胖了一圈,所以大姐也是有所收获。
到了傍晚,父亲黎文宾回来,崔星兰便说:“你回来了,杀鸡吧,二姑娘拿了鸡回来。”
黎文宾看着那只毛色鲜亮,绑住两只脚,正在角落里叫的山鸡,踌躇了一会儿,说:“不留着明天吃吗?”
崔星兰道:“今天大年二十九了,还留什么?多养一天,多费一天的苞米面,你现在赶紧杀。”
黎文宾想了一想:“我去找邻居家钱二哥帮杀一下。”
见黎文宾转身要出去找人,黎毓贤站起来道:“不用找钱二伯帮忙,我来就行了。”
黎文宾有些犹豫地看着她:“毓贤啊,你能杀鸡吗?”
黎毓贤点头:“能的,在生产队跟人家学过。”
农村杀鸡可是个大事呢,自己虽然只是旁观,没有亲自动手,但是过程也都看清楚了,此时必须要自己上手了,母亲是从不做这种事,父亲也怕见血腥,黎文宾的胆子小是很出名的,当初考入电力局,因为他个子又高又瘦,便安排他从事户外作业,爬电线杆子修电线,黎文宾一看就不敢干,说“如果要我做这个,我就不干了”,于是安排在电度表班,专门检测调试电表,那个工作很不错,算是意外的转折。
于是黎毓贤烧了水,提起山鸡来,硬下心肠便在鸡脖子上抹了一刀,如果不是担心划到自己手上,她实在很想闭起眼睛,于是院子里就是一阵鸡的惨叫,黎毓贤这时候闭着眼睛,将鸡脖子凑到一个小盆上面,听着盆中淋淋漓漓的鸡血声,过了一阵,手里紧抓着的鸡终于不再挣扎,鸡血的声音也渐渐停止,黎毓贤便将鸡浸在热水盆里,给鸡退毛,又开膛取出内脏。
余下的工作就由崔星兰接手,将这一只鸡连同心肝肾之类,又加了许多土豆块和粉条,一起炖在了锅里,大铁锅的四壁贴满了玉米面的饼子,那一碗鸡血则是准备与豆腐一起做鸡血烧豆腐。
因为是炖鸡肉,这一天的晚饭便吃得晚了一些,到了七点钟吃饭的时候,黎钢金已经饿得嗷嗷直叫,巴在灶台边,眼睛直勾勾地往锅沿上看,仿佛视线要钻进锅盖与锅身的结合处,看到里面去。
要说大弟钢金也是个挺倒霉的孩子,出生那一年正是三年自然灾害,食物非常紧张,母亲自己还吃不饱,哪里有奶水喂他,因此饥饿的钢金就整天哭叫,大概是因为那个时候打下了饥饿的底子,他偏偏又属猪,因此在姐弟一群人之中,钢金的饭量是相当令人瞩目的,有他在,家里不担心剩饭,从前大姐吃不下饭,剩在碗里的都给了钢金,除了得肺门结核的那一段时间。
同样胃口很好的是三妹毓秀,也是个嘴壮的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