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北平又见谢芳仪(1 / 4)
第三章 北平又见谢芳仪
半个月后,余若荻拿到了当月的薪水,其实本来应该是再过两周才可以拿的,不过她这一个月来做事踏实勤勉,与同事们相处也都没有二话,还拿了腌嫩笋请大家吃,因此向老板请求提前支领薪水,以便给母亲补贴家用,老板也是很赞赏的,道是人家养了这样的女儿,着实的稳妥放心,赚来的钱的都不会乱花的,拿来交给母亲,于是便给她领了钱。
余若荻拿了钱,便从中取了六块寄给家里,还寄了一本自己手抄的《金刚经》过去,说明了自己已经决心潜心修道,今生都不会动心于婚姻之事,这一世只想报答母亲的恩情,今后只要自己经济条件允许,每个月都会寄钱来,退婚的事还请母亲多加周旋云云。
寄了信,余若荻回到房间,进入空间,去查看自己下的那几只套子,因为工作比较忙,空间中也没来得及种粮食之类,饲料很成问题,所以她并没有养鸡养猪之类,虽然很喜欢吃笋,但是余若荻也是需要肉食的,除了在那距离山洞颇有一段距离的湖中钓鱼捕虾,她就在竹林中下了一些套子,试着捉一点野味来吃,遗憾的是多日不曾有收获,不过今天运气很好,居然有一只小小的竹鸡落在了她的套子里,无论如何挣脱不开。
余若荻将竹鸡解了开来,提着它的两只翅膀在空间中信步走着,经过一个小小的池塘,水塘中游着几只半大不小的白鹅,那是余若荻前不久刚刚买来放进去的,鸡鸭之类她都可以不要养,但是余若荻对鹅很有一种眷爱的情感。
并非是因为对书法多么的有兴趣,看到鹅也不会想到“之”应该怎样写才有神韵,只是很小的时候,余若荻曾经与双亲去乡下亲戚那里做客,那家的小男孩非常讨厌,那一次唯一让自己觉得很有趣的,就是女主人解说自家的两只大白鹅:“好聪明的,每次讨食的时候,倘若是见了我,一定是那只公鹅跑过来,若是我男人过去,那么必定是母鹅来叼他的裤子,有一次半夜里,家里来了贼,这两只鹅大叫起来,追着那毛贼使劲地咬,看家护院倒是可以替了狗。”
从此以后自己就对白鹅格外地有兴趣,早已打算好,等将来自己独立出来,一定要养上几只白鹅,鹅肉倒还在其次,每天看着它们在清澈碧绿的池水上游来游去,便很可以消闲解闷了。
要说余若荻虽然偏宅女一些,却也并不是个禁欲系苦修苦行的,前世最喜欢的就是看片子,每逢休息日便坐在电脑前开看,如今来到民国,电视剧是看不成了,平日里顶多是去看看电影,戏院之类她是不愿意去的,进去之后她的感觉不是穿越民国,不知为什么竟有点好像清宫戏的感觉,对于京戏向来不感兴趣,有的时候拿到一本过期的《北洋画报》,都是略过京剧的页面,梅兰芳孟小冬的造诣不是说不高,只是她实在难以欣赏。
因此余若荻平时的娱乐其实很少,唯一的就是看看书了,但是也不能很尽情地看,比如夜晚或者阴天的时候,房间里光线暗淡,纵然有油灯,仍然是亮度不够,余若荻前世是中度近视,两只眼睛都有四百多度,为了这个近视眼,很受了一些苦恼,这一世她想的就是,无论如何也不要把眼睛累到近视,好在学业上除了国文课本,其她的课程她倒是很容易领会的,所以也不必太过苦学。
赣州城里,温瑞盈收到了女儿寄来的信和钱,还有那一本金刚经,六元钱虽然不是很大的款子,但也有一些分量,秋秋刚刚毕业开工,便寄来这些钱,可见她自己是何等的节省,在那边要租房,本身又要吃饭,还给自己寄钱,想来每个月的薪水是剩不下几文的了,依她的性子,定然要业余再接一些零碎事情来做才安心的。
那一本金刚经拿在手里也有些沉甸甸的,打开来看,上面的字迹格外娟秀优美,很显然是加意用心抄写的,十分的诚心了,再一想到女儿平时的言谈举止,这似乎也不是很难以料想的结果。
温瑞盈叹了一口气,如今女儿远远地在北平,自己无论将手臂伸得多长,也都碰不到女儿的衣角,要去哪里找她,也有一点不成样子,倒好像是逼婚一样的了,那样子竟不像是要她回来完婚,反而是回来坐牢,毕竟是自己的女儿,温瑞盈不忍心那样做,所以到如今只能是舍下脸来,拿着女儿的这封信去苗家郑重赔罪。
苗家的堂上,温瑞盈十分羞惭地坐在那里,苗老太爷戴了一副眼镜,手里拿着余若荻的那封信,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然后转给了老太太,老太太看过后又递给儿子,苗觉仁看着信,沉默不语。
苗老太爷轻轻咳了一声,沉稳地说:“要说若荻,确实是一个好孩子,从小我就看着她长大,对着人总是那么微微地笑着,虽然话语不多,但性情是极好的,待人接物向来都是十分尊重的,品性也正,虽然看了许多书,却没有沾染那样新潮怪异的思想,而且又不是那样一味‘尚德不尚才’的,在外面读书学着给人记账,能够谋一份事情做,自立自强,很是好的。我也不是那样迂腐不知变通的,如今时代不同了,倘若只是守着过去的贤良,于女子本身,其实很有些妨碍,最好的便是她这样,能够随时代而转变,又不会变得那样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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