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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冒险行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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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雍对阿重更好了。

对待感情,他笨拙如稚童,且固执,一旦认清了内心,那根反骨就成了从对方躯干中取出的,支撑着他身体,坚硬地生长。剥不掉了,深深黏住皮肉血脉,每个呼吸之间,都是对方的气味。

对,身体知道,它一清二楚,哪怕是隐藏已久的秘密,或者嘴上不敢说的承诺。杨雍可以从很多方面照顾阿重的想法,比如选择他爱吃的食物,比如午休下楼和他一同度过时间,

比如在路上行走不忘牵起手。但最有效的始终是床上放纵,全部敞开,以喜悦的心情接纳、吞吐。

连阳台上红绿的花草,都得到温柔,在秋季仍蓬勃蔓延,织成一张网,网住来来去去的雾和晚霞。

然而,杨雍还是没有直白说明——多难啊,一句“我爱你”堵在喉咙,嘴唇翕张——他曾记得一个作家说过:“爱情是极度冒险的行为。”就像不带伞走在随时可能大雨滂沱的旷野,就像踏上连接悬崖的木桥,危险和亢奋并重,不可预测。最按捺不住的时候,脑子里来回转着关于死亡、埋葬的事,爱一个人,竟然想到了化成白骨也要勾着手指,舍不得,放不下,再冷漠都变得柔情。

称得上惊心动魄。

他却已经在心底无数次提到“爱”,简简单单,又无比诱惑,仿佛用迷离声音让夏娃吃下苹果的蛇,可在这里智慧没有用处,爱情将使人昏头转向。即便被时间摧残,这份傻和天真还在,冒险家为了探索葬身山野,情人也可以闭着眼一直往前。

又到一天的夜晚,灰色的厚重云层为天空增添立体感,边缘微微泛着暗青,带有一丝脱离现实的虚幻错觉。

杨雍帮阿重收店,大雨不期而至,幸好关紧了门,水扑上来几乎看不清外面的东西。那些花还未摆整齐,错乱地堆在门边,高高低低,把他们逼在里头,好像除了对方身旁便无处可以落脚。阿重向他招招手,如变魔术似的到柜台背后掏出一盒点心,散发清淡的甜味:“我让人买的,听说很好吃。”

“唔——”杨雍被塞了一块,咬下,没料到里面是流心,弄到下巴也是糖,黏糊糊。

阿重很自然地凑上来舔,动作不重,完全是习惯。杨雍心里微动,稍微仰起脖子,彼此嘴唇相触,开始分享口腔的味道。点心有些掉酥,一抿就软,在彼此舌头纠缠的间隙融化,里面的流心也粘稠地沾到上颚、舌根,直到在舔舐中涂抹了整个温热的空间。已经什么都不剩了,但两人还在接吻,一不留神,腿撞着柜台,发出很轻的一声响动。

耳朵向来灵敏,阿重顿了顿,稍微松开:“磕到了?疼吗?”

“没事……”杨雍还微微喘着,眼尾泛红,显然是被夺去了太多呼吸,语焉不详地答道,“雨太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

似乎察觉话中隐藏了另一层含义,阿重迟疑,试探地收紧双手,却发现对方没有反对,才高兴地把人抱到柜台上,在短促的惊呼声里埋下脑袋:“那就不回去。”他用牙齿咬开杨雍领口的纽扣,有些粗暴了,弄得掉线,不过沉迷在爱欲里的人放弃斥责他,而是催促一般揉着他肩膀。

杨雍穿了件长袖的衬衫,此时被解了好几颗扣子,没到底,呈现一种若隐若现的风情,乳尖的红稍微点缀在衣服边缘。阿重知道这里敏感,故意吮上去,舌尖打着圈扫弄,令杨雍联想起平常对方吃糖的模样,愈加羞耻。可胸前感受的热量更猛,等阿重闭上嘴唇使劲地含,还时不时挑逗地咬一下,他便受不住了,急急地呻吟起来。

“做吗?”阿重玩弄了许久,才直起身,装模作样地拉上对方衣襟。衬衫的布料薄,贴在被舔得润润亮亮的乳头,立马被洇湿,几乎完全黏合在上面,更加凸显红肿的两颗。

闻言,杨雍缓过神,转头看了眼依然雨水朦胧的室外,感觉这个位置应该不会被人看清,便用小腿勾了勾眼前人的腰:“做。”话音未落,他就被忍耐不住的人脱去了下身的束缚,配合着往后调整坐姿,好让后穴暴露出来,顺利触及硕大的性器顶端。

若是旁人往花店里瞥一眼,或许会看见一个瘦的男人的背影,衣装齐整,却不知道他底下完全光裸,垂着两条白生生的腿,当中的密处正缓缓吞入属于另一个男人的硕大物事。

诱惑如妖魔。

仿佛半公开的场合让两人都兴奋起来,尤其阿重,他一直在性爱上有着诸多天马行空的想法,被应允了一个愿望,便开心得连埋在脊背里的翅膀也展现,赶忙收回去,怕地方局促会弄伤杨雍。

店里的鲜花成为他们欢爱的背景,雨声安逸,这片小天地是独属于情人的伊甸园。

可真是冒险——宁愿忐忑,也要迎合渴求——杨雍微微仰起头,阿重正奋力在他体内驰骋,舌头色情地舔舐他的喉结。他忽然想起了许久之前偶然看到的一句话,说爱上一个人是红嘴绿鹦鹉,红得羞涩,绿得清纯,一见着就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心里欢啊。又是拈花的手,又白又柔,轻轻拂过心口,便熏熏然了,总能嗅到那股香气,总盼着对方再笑着一碰,再垂怜。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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