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十九章 盛春寻花(1 / 2)

加入书签

一只嗡嗡的蜜蜂从窗缝进来,乱撞,落在了帘子上,那时杨雍正握着鼠标阅读文件,目光追去,看见了外面隐隐约约的光。

是属于盛春的某个周末早晨的光。

他站起来,稍微拉开窗帘,手掌如扇微微动着,把那只蜂送出去。突然,响起了新邮件提醒的声音,打乱了在播放的钢琴曲子的节奏。他打开仔细看了,是花钱拜托人处理的事情已经办妥,对方很自信地告诉他:“……只要不过火就查不出来,是山里人的真实身份。”

杨雍有些满意,转过头,床上的家伙除了个别部位不够完整,粗略看上去和普通人已经相差无几,还歪头睡着。他不由自言自语了一句:“要是没有我……”

新身份的姓名是“张重”,很平凡,原来主人是死了,无家无室,所在的村落也贫瘠得可怕。正因如此,负责做事的人钻空子,将一个本不该出现在那里的人编造成土生土长,没有丝毫破绽。唯一可能引人怀疑是长相,杨雍觉得没关系,第一眼并不会认错他们,气质差太远,就说是亲戚,长得都像家里长辈。

反正他故乡离这边太远,谁会去查,这么无聊。

人们看的是外头天光明艳,蓬蓬勃勃,连路旁的草丛里都钻出几朵细长的白花,黄的蕊,淡的香。就像他,冷淡久了,也忍不住张望。四处的枝枝叶叶在生长,树是懂的,犹如门外称糖果的小贩,几斤几两一手抓了,不怕。

很快到了午后,虫醒来了,爬起来动了动手脚,不太适应这副新身体,一用力就从后背展开了翅膀,又连忙缩回骨肉里。到底是做了长时间的虫子,比人形更像本形,忍不住,所以杨雍还不敢带他出去,要他自己好好琢磨。当然,有时候杨雍也问了,对方说记不起落在此地之前的事情,或许自己是某个种群的一员,在迁徙中迷失方向;或许是孤零零逃亡,意外随着流星闷头坠下……

不提了,杨雍对这家伙的过往也不是那么感兴趣,吃饱了把东西推到一边,钻上床,由着对方把脑袋搭过来,一起看书。不是什么散文或者小说,是七八岁小孩的启蒙,除了语言, 还夹杂不少生活常识,一样样要让虫学明白。

不过虫称得上是坏学生,聪明,但不够专心,看着看着就晃神,凑过来亲杨雍。杨雍烦他,伸手挡了,被结结实实吻在掌心,顿时眉头皱得更高。见状,虫识趣地舔舔嘴唇,假装继续学习,然后过一会又开始闹,要么摸着对方胸口,要么在后背轻轻抓挠。房间还在放着钢琴曲,他们都喜欢,听着舒服,只是不清楚具体含义。

“阿重。”杨雍喊他。

虫接受了这个新身份,第一次回应,之后他便变成了张重,听起来挺亲切的。阿重觉得累了,打个哈欠,抓着杨雍的手臂要午睡,对方没怎么拒绝,因此这个午后又懒懒散散流过去。

晚饭是几道家常菜,加一个土豆沙拉,这是他们看电影时学来的,杨雍买了软绵口感的土豆,煮熟切成小块,装在白瓷的大盘。香葱和盐、黑胡椒一同搅拌,倒入烧热过的油,弄得均匀,再与土豆混合起来。盘边放切半的蛋,白肉黄心,一圈好像花瓣。

阿重有些喜欢这个摆设,杨雍想了想,对方似乎对花格外有好感,先前被电影中途的某些画面引得目不转睛。阿重也对着他说“像花”,然后不打招呼就吻他嘴唇,杨雍心觉这家伙果然是癖好特殊吧,否则怎么会盯准他这张脸。

“我想吃。”因为脚步不稳,阿重扶着桌子,指了指桌上的食物。

杨雍回过神来,替对方准备碗勺,感觉还挺奇怪,太久没有这么有人作伴了。碗也是配套的白,阿重摸了摸碗壁的凹凸痕迹,说道:“这里也有花。”感叹过后,他握住勺子笨拙地舀东西吃,杨雍也不管,任由他慢慢来。唯有喝汤的时候,阿重瞥了一眼,偷偷探出舌尖,一瞬间转化成了原来虫的口器模样,钻入碗中飞快地吸食。因为控制得好,很安静,所以低头品尝土豆的杨雍没有发现,阿重便私下舒了一口气。

天已晚,杨雍把人赶进浴缸,要他细细地洗漱,阿重则把手一伸,牵住不让走了,非要杨雍陪着。幸好浴缸够大,两个男人窝着也不显拥挤,只是皮肉挨紧了,渐渐感到温热湿润。阿重舔了舔怀里人的耳垂,鼻子微颤:“很甜的味道……”

“怪你。”杨雍言简意赅。

确实啊,胸前的蜜汁缠绵许久,还未停息,这时候仍一点点渗出,被指头一捻,又溢出来些许。阿重望着手上的痕迹,塞入口中,果然是熟悉的气味,比那些虚伪的人工制品、窗外飘来的花的香气更甘美。杨雍由着他抚摸,半眯起眼,背后压着的胸膛稍稍起伏,是模仿着人类的心脏跳动,但这样的频率显得死板和固定。

到了夜晚,甜和秘密一同散发迷离的气息,事关肉体,事关水乳交融,一切都秘而不宣。杨雍忽地睁开了眼,口中轻轻呻吟,灯光洒在他身上就像这间屋子那么白,那么亮,引得奋力抽插的人更加心痒,难以克制。

阿重又在说:“像花。”

可不是,一朵柔柔的花,湿了水,花瓣好似透明,露出底下漂亮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