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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呦呦鹿鸣(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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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出身,几十岁的年纪忽然给发遣到关外,要自耕自食,自然是受不了的,于是便要感叹‘大哉暴天物,虽悔其可追?’当初嫌弃的食物,到这时都是珍馐佳肴。

不但是他,就连他的那几个蛾子都是如此,来的时候尽皆满了二十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结果在这里没过几年,不到三十就全完了,只留下徐灿一个人在这边,若说陈之遴原比徐灿的年纪大,死在她前面还算是正常,几个儿子却也这样年纪轻轻便熬不住,也当真是纨绔娇嫩,这种对照之下,便更加显出徐灿的坚韧,老的也就罢了,小的也比不过她,还没有自己的母亲能熬,到后来徐灿丈夫儿子都死了,只留下她一个人孤零零在这里,何以为生?也幸亏她在这样的逆境之中也不自弃,终究是等到了圣祖东巡的那一天,一番运筹,得以还乡,在家乡住了二十几年,八十岁寿终,晚年也算是聊可安慰,陈之遴可是六十岁就怨恨辞世了。”

弘历后面还发着议论,“所以说满洲的骑射不能丢,就算是不为了行围狩猎,起码有个好体格儿,到了困苦处境也能撑得住,倘若只顾了读书,‘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倒是还罢了,身体娇滴滴,根本扛不住,干点什么都不行……”

褚绣春:徐灿回到江南,在那丁香玫瑰的地方还安居了二十几年啊,也算是没有白白吃这一番苦头,陈之遴早早地死了,虽然是闪得她独自孤零,不过倘若陈之遴还活着,与她一起回来故乡,之后不知又要弄出什么故事来,自己不想读陈之遴的书,除了喜欢徐灿,也是因为对陈之遴实在不是很喜爱,陈之遴所谓的“变节投地”之类,都还罢了,毕竟对于大变局之下政治取舍这一类的事情,自己并没有那么高深的学问去评断,但是看徐灿的词作,与陈之遴的关系也不是那么美好。

这时弘历的评论告一段落,褚绣春便说道:“倘若徐灿陈之遴生在这个时代,或许就不会那样惨。”

弘历挑起眉梢:“哦?为什么?”

“因为你喜欢有才华的人。”

弘历顿时便将嘴唇凑到他的面上,咯咯笑道:“我最喜欢你!”陈之遴此人,早晚要将他打入《贰臣传》中,与洪承畴作伴,只是此时却不能和褚绣春说,毕竟他正在心疼徐灿。

然后两个人便亲吻在了一起,吻过一阵之后,弘历便解开腰带,伸手脱身上的衣服,他的动作十分急促,显然是欲火难耐,褚绣春便也利落地脱去自己的衣物,两个人很快滚在了一起。

褚绣春今年三十六岁,这些年虽然与当初江湖上紧张的生活不同,然而却也十分注重锻炼,他倒是不举石锁之类,那样的运动方式总带了点天桥卖艺把势的气息,褚绣春每天便是打拳,还有拉伸身体,得空儿便骑马射箭,因此身材保持得非常好,紧实有力,脱下衣服,饱满肌肉所蕴含的生命力扑面而来。

不知为什么,明明是如此强健的身体,却令弘历忽然间想到了鱼籽,不是鲤鱼也不是鲫鱼,而是马哈鱼籽,乌苏里江那边送过来的新鲜马哈鱼,每条都超过了十斤,那鱼肉倒也罢了,整条鱼最宝贵的乃是鱼卵,那鱼卵比普通的鱼籽要大,不是如同小米粒一般,而是如同蚂蚁蛋一般,是滇南的那种大蚂蚁,不是普通的小黑蚂蚁;而且马哈鱼籽的颜色也非常漂亮,是那种剔透的橙红色,仿佛傍晚的明霞一般,将白瓷盘中的鱼卵托起在眼前,细细地欣赏,便如同看着晚霞色的珍珠一般。

这鱼卵与珍珠不同的地方,便是不像珍珠那样是硬质的,鱼卵表皮虽薄,却充满弹性,弘历有一次还用勺子轻轻地压,只见那鱼卵果然略扁了下去,勺子拿开,便又恢复了原来饱满圆润的形状,那一瞬弘历仿佛听到鱼卵弹起来时轻微的“砰”的一声响。

褚绣春便如同那鱼卵,汁液极其鲜灵,那滋味极其珍贵美妙。

而在褚绣春看来,弘历则如同一条黄金鲅鱼,好大一条,是那种特别巨型的,将近半人高,抱在怀里沉甸甸的,通体银白闪亮,从眼部到尾端有一条金黄色的长带,如同绶带一般,很是华贵。黄金鲅鱼的肉质坚实细密,即使是鱼腹,摸起来也硬硬的,不是白漂子的那种虚软浮泡,就如同弘历的身体,非常有韧性,而且又不柴,肉块居然如同雪花肥牛,里面错综分布着一条条雪白的脂肪纹理,那油花非常好看,这种鱼尤其适合生吃,极其鲜美,若是烧熟了再入口,便损失了原本的味道。

两个人的身体激烈地缠结在一起,很快一股热力便在身躯所占据的空间升腾起来,从旁观看,恍然间竟仿佛冒起一缕淡淡的烟气,褚绣春只觉得一波波潮水一般的悸动在自己身体内扩散开来,这么多年来,他与弘历的配合日渐纯熟,对于这种欢乐很能够享受,已经不再是初时那种纯粹的肛肠扩充运动,因此褚绣春的身体便越来越热,仿佛体内的能量都烧了起来。

然而即使是这样,他的内心温度也不像体温这样高,褚绣春晓得弘历是眷恋自己的,自己与他也确实有感情,不过再多的却不愿深想,褚绣春不想追问弘历是不是爱自己,因为那就得问一问弘历是不是爱皇后富察氏,还有高贵妃。

雍正当初给弘历赐号便是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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