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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鲜花好吃昆虫难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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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鲜花好吃昆虫难咽

转眼到了洪武十八年,林复生感到,真的是时间如流水啊,转眼自己在云南已经有三年的时间,这么多年跟随沐英四处转战,自己的适应能力也强了许多,昆明真的是个好地方,四季如春,鲜花烂漫,因此当地就有鲜花饼,糖蜜搅拌的玫瑰花馅包在酥油皮里,烤出来的饼确实是非常香甜的。

要说糖玫瑰之类,在应天也曾经吃过,当时沐英搂住自己,叼了一朵糖腌的玫瑰送到自己嘴边,那意思明显是让自己用嘴来接,本来这玫瑰花就是红艳艳的,还香喷喷,很有一种香艳的感觉,无人不爱的,如今用蜜糖腌了,分外香甜。林复生自从识了沐英以后,也开始读书,这糖玫瑰三个字只是写在那里,就有一种风流旖旎的味道,更何况如今是这俊俏的人儿用嘴衔着喂给自己,真的是羞死人了。

沐英这人平日里总是十分端庄的,若是看到在外面那淡泊的表情,还以为是个成仙得道的,整日里只知道云淡风轻超凡脱俗,连饭都不必吃了,在那烟霞之间每天喝露水吃彩虹,是个何等超然的人,哪知私房之中居然能想出这样的主意来,连自己这样一个跟着他在床帐内混惯了的,一时间都有些眼睛发直。

当时沐英还和自己讨论糖玫瑰的腌制:“要说玫瑰卤子糖玫瑰这一类,还是这样红色的才好看,倘若取了白色的来做,就让人有些失去兴趣了,觉得不如这样紫红色的香甜。”

而自己则鬼使神差地歪着头说了一句:“将军好像白玫瑰,又白又香,而且还不长刺。”

沐英一听就笑了起来,十分开心,那眼波融融漾漾地将自己浸在里面,林复生可以看出他此时心中的想法:复生的想法有时候真的是很有意趣啊,旁人还道你忠厚,原来也这般风流,连白玫瑰的比喻都能想得出来,又白又香我自认为还是配得起的,最关键的就是没有刺,“玫瑰好看只是刺扎手”已经成了一句俗语,让人想爱又有点怕。没有刺的玫瑰可就好得很了,比如自己一样,接近了也不必担心被扎的,否则倘若怀抱着玫瑰花枝睡觉,那可是苦痛得很了,这一夜都不知要怎么过去,第二天早上醒来,只怕浑身都是窟窿。你可真的是怕刺的,吃鱼不喜欢鱼刺,看花也不喜欢花刺,只要光溜溜才好。

要说吃各种各样的花,确实是一件风雅的事情,虽然当地人最初只是为了果腹,不过滇南另外一种饮食口味就让人有些接受不了了,当地的土人居然爱吃虫子,炸蜂蛹也就罢了,从前林复生也吃过蚕蛹,可是她们居然还将花蜘蛛和臭屁虫都能做成料理,自己在餐馆中一看就差点吐了出来,这种东西怎么能吃呢?虽然自己是不怕虫子的,但是也不想吃这种家伙。

这种时候就看出沐英与自己的不同,居然夹起一枚油炸的椰子虫放进嘴里,嚼得咯吱咯吱的,他就不会怕的吗?

见林复生一脸的一言难尽,沐英便笑着劝说道:“复生,既然要在这里住下来,许多事少不得是要慢慢习惯的,这样才能够融入当地,而且有些东西看着怪,其实吃起来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的,比如这椰子虫,就非常好吃,肥肥嫩嫩的,过油炸了之后外面酥脆,里面的肉仍然是软嫩如同豆腐一般,因为是产在椰子心中,所以就有一种淡淡的椰子香,而且还居然有一股隐隐的酥油味道,当真是肥美得很了,一包儿都是油呢,比知了猴还好吃。这骨头汤锅子里的海棠花、二月蓝虽然确实清鲜得很,然而光是吃那些,终究有些寡淡,仿佛要成仙一般,倒是该吃一点肉才好。”

林复生捂着脸说:“将军且等我慢慢习惯,‘慢慢’地习惯。”

沐英顿时便噗嗤一笑,这个人倒是很会抓空子,自己说“慢慢习惯”,他就真的“慢慢~~”习惯了,很显然林复生“习惯”两个字是虚的,“慢慢”才是主旨,大概要过好久好久吧。

这一天晚上,沐英将一个新得的摆件放在桌子上,双眼看着那白玉的质地,脑子里不由得想起刚刚得到的中原消息,就在前不久,有人告发户部侍郎郭恒贪污赋税,数目非常可怕,除了侵吞的宝钞金银之外,贪污的税粮和鱼盐折算成米,大概有两千四百多万石,这些粮食相当于大明一年的收入,可供军队足足吃上六年,因此这就是非常大的一个案子了,沐英敏锐地感觉到,又一轮人头滚滚落地的场面要发生了。

其实自从胡惟庸一案之后,宰相这个职位基本上便不存在了,朱元璋已经设立了内阁学士来做顾问咨询,他一个人把大小事情都抓在手里,真正实现了乾纲独断,曾经有人计算过,朱元璋在八天的时间里处理了一千一百多件奏章,合计三千三百多件事情,每天处理四百多件事,速度与工作量真的是惊人,这样一个疯狂的工作机器,当然可以将一切事情都掌握住,有时候沐英甚至猜测,或许养父最终的目的就是这个,要最大程度地掌握权力,只要有可能,就不分给别人一丝一毫。

因此郭恒一党能够在这样的情况下贪污这么多钱粮,这本领可不是一般的大,以养父那个脾气,这一次不知要死多少人,倘若真的认真追究下去,只怕许多中产家庭都要破家灭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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