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净念禅会(3 / 6)
“一些金属、石材,被意外发现了铸造方面的价值,引发了新的技术革命,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资产家。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应用到战场上,带来了更大的商机,间接也造成厂铸炼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场活跃。”
我道:“当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战场遗迹,找到失落于历史上的神兵利器,转手卖出致富,七辈子都不愁吃穿。”
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有。能够一出道就拥有一柄神兵利器,或是有着异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减少三十年奋斗的,对于那些手里没有真材实料,却不得不任军职立功、以继承爵位的贵族来说,这是最有利的护身符。
追逐着各种珍宝传闻,尝试在沙堆里头淘金的人,通称为珍宝追迹者。其中,本身并不进行冒险、旅行的工作,单纯是在珍宝市场里买卖获利的商家,被称为珍宝商人,而实地进行冒险与挖掘工作的追迹者,则被冠上猎人的称号。
所谓未开发的大荒之境,充满着各种危险,像是兽人们居住的芰里,普通人类进去就被轰杀,顶多只能在南蛮其他区域作卖卖,唯有真正有实力、武艺高强的人,才能够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宝。
珍宝中不乏异兽的身体组织,像是龙之魄、凤血魂这类的异宝,如果没有搏杀巨兽的实力,刚近身就破一脚踏扁,谈什么取得珍宝?
在目前有纪录的各种珍宝排行中,最顶级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险,就是虚渺不实,并非单纯靠交易就能构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细密,又有通天本领的珍宝猎人,才有办法旷日费时地追寻。
当然只要一转手,赚到的钜富,也是难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顶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宝猎人为业。
“好……好浪漫的感觉喔。”
阿雪喜道:“师父,我们再去寻宝吧,这次就回阿里布达去寻宝好吗?”
茅延安点头道:“年轻人应该有点志气才对啊,干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吗?万兽武尊没成名时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听说就连黑龙王也是挖掘到海盗的大宝藏,才建立黑龙会的,几个很有名的大魔导师,都曾经花过一段时间寻宝来进行修业喔。”
这我倒是知道,几所大规模的魔导学院,都有要求学生在结业离校后,进行类似修业,以一年为期,交出一个C级以上的珍宝,作为取得毕业证明的凭证,只是大部分的学生都不愿意冒险找珍宝,而是打工赚钱从珍宝市场买来交差。
“我自问没这种本事,也没强大的武功,当珍宝猎人一定稳死的。”我摇头道。
“搞清楚,我们这次能够生离芰里,是靠旁边的护身符够强,还有大叔你的石头帽,并不是真本事,别被胜利给冲昏头了。”
“别人说这话可以,你说我就不能苟同了。”
茅延安道:“虽然万兽尊者、黑龙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历史上,最具传奇性的珍宝猎人却另有其人。”
“哦?什么人那么猖狂啊?”
“就是你……的爷爷。”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还真是忘记了,爷爷年轻时游历大地,进行武道修业,确实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
我的变态老爸,练的是家传武学,位列当今世上五大最强者之一,身为他老子的兰特爷爷,武功自然也是惊世骇俗。
更拽的是,他生对了时代,那时候大地上没有什么高手,在缺乏同级数竞争者的优势下,有二十年的时间,他是世所公认的天下无敌。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兰特爷爷的风流之名更是流传后世。号称“天下第一种马”兰特爷爷的冒险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触到的每个美人,都有过一夜至数夜不等的情缘,对象复杂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后,开始在每夜醒来时懊恼不已,因为枕畔那个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与他有过一夕之缘。
与之糜烂的性生活成正比,据说兰特爷爷当时所取得的珍宝与财富,足以让现今任何一国王室眼红如炽,不过,历代百里湛蓝家的主人,都不怎么为后代子孙着想,爷爷的财产,在他的冒险生涯中挥霍殆尽;价值连城的珍宝,往往就随手送给被他夺走处子元红的美人。
黑龙王在连续找到十多个海盗宝藏后,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权,兰特爷爷如果有心,大概也可以弄个中小规模的国家出来,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过,我们家的人实在是……
“不提这种鸟事了,认清事实吧,我们这边又没有绝世武者,也没有大魔导师,拿什么实力去和人家竞争?”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修练一下,一定大有可为。”
茅延安道:“我们组成一个寻宝三人行,以我的机智与阅历、你的幸运和无耻,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准能人发利市的。”
“喂,大叔,为什么机智与阅历归你,幸运和无耻就算在我头上?”
口中这样辩驳着,我却不能不开始想,拿阿雪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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