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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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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坐在一堆尸体旁,眼神放空,百无聊赖地望向地狱那惨淡的天空。

最令恶魔痛苦的是,他发现这样的杀戮并不能剪断自己对精灵的思念。恶魔有些遗憾,可他并不打算就这么回去。

这一个月里,恶魔不断去挑战其他的高阶恶魔。在他打倒了第四位阶的恶魔后,第四位阶的恶魔调侃他道:“萨斯菲尔你他妈失恋了吗,从一百多打到我?”

恶魔沉下来脸,很显然是被说中了。可他觉得自己又不是失恋,毕竟是他先放弃的精灵。

“那你打败了我,有没有感觉好点?”

“很显然,并没有。”

“啧,年轻的小鬼就是麻烦的很。你就算是这么一路当上了魔王,你也不会开心。”

“……你可以闭嘴了,阿伦齐。现在的第五位阶。”

阿伦齐被萨斯菲尔成功地气到,他撇了撇嘴,说道:“那你他妈就去再找个人谈啊,别再在我面前晃悠了,看的心烦。”阿伦齐点了一支烟。“如果不是你这张脸还有你本源的独特,我都快认不出来你了,要知道你原来可是一个又无下限又恶劣的讨人厌小鬼。”

不可否认,萨斯菲尔觉得阿伦齐说的很有道理。

爱情可以改变一个人跟多,甚至把萨斯菲尔都驯服地有个人形了。

那时候恶魔刚学会撕开空间,从地狱之门在地狱和人间之间穿梭。阿伦齐教了他一些简单的人类常识和人类的语言,萨斯菲尔便迫不及待地来到了人间。地狱每种恶魔都被萨斯菲尔尝过,萨斯菲尔只是想去人间换个口味。要知道一个好的美食家是要尝遍天下所有美味的。

恶魔的人类通用语还不是很熟练,遇到精灵的时候只能磕磕绊绊地说着一些简单词汇。精灵教会了恶魔如何使用刀叉,怎么做发型,如何打扮自己。恶魔渐渐脱离了地狱那群原始恶魔的习俗,越来越有人形。很久以前恶魔还会每天给精灵带去一支花,可恶魔不懂爱与被爱,从来没有人爱过他,精灵是第一个。

就像雏鸟情节一样,恶魔一直缠着精灵,直到现在,恶魔感觉自己好像明白了什么,他开始学着放手。

当恶魔再一次从地狱扬长而去,回到人间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已经成熟到可以独自在人间生活了。他靠着和精灵一起生活所汲取的知识,灵活地穿梭在娱乐场所和酒吧里,去和一个又一个长相英俊的男人搭讪。

被恶魔搭讪的有兽人,也有别的精灵。他们觉得和恶魔相谈甚欢,可当想和恶魔开房的时候,就再也找不到恶魔的身影了。

恶魔觉得哪里不太对劲,他们都和精灵不一样,可是就是不能给恶魔带来过去那种美妙的感觉。

可精灵已经不是他的精灵了,恶魔必须逼自己学会爱别人,才能忘记精灵。

恶魔从精灵进来的那一刻就看见他了。

恶魔假意与别人交谈甚欢,实则用余光不停地看向精灵的方向。

在男人用手搭恶魔腰上的时候,他发现精灵在向自己走开。

恶魔会想象精灵怒气冲冲的样子,把自己和男人拉开,然后把自己带回酒馆,狠狠操自己一顿,然后在无言中接吻。

可精灵只是重重地把手里的杯子砸在恶魔面前,用着冷淡的语气对恶魔说道:“这就是你的选择吗,”精灵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那这就是我的选择。”

说完,精灵便转身离去。

恶魔脸色煞白,他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可他有点接受不了精灵真的亲口跟他说了分手。

男人在旁边问恶魔是怎么回事,恶魔一时间大脑空白,只能随便应付男人两句。

恶魔脑子发昏,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或者说,去哪里都已经无所谓了。

恶魔就这么毫无防备地被人近身,从后面狠狠地把恶魔打昏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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