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花郎恰狗粮(1 / 2)
宋之屿通过巫术书熟悉了这几个单词,但他尝试开口念出来,还是非常拗口。
蛮夷地的战场是在外面,他这个发音肯定不行。探花郎对于自己是个文盲的事实非常无奈,奈何想使用巫术的心又蠢蠢欲动。
练了五天,宋之屿才把自己的发音纠正得和幻境里听到的差不多,其实发音不准也能使用,因为宋之屿已经学会了。
他尝试触碰第三页的文字,文字只燃到第三个就没有继续了,宋之屿执着地尝试一下一天,把自己累得半死不活也没学会。
之后的巫术有何限制?
宋之屿将巫术书放下,拿起桌上另一本。这本看起来比巫术书还要陈旧,纸面生脆易碎,他小心翼翼将他翻开。
这是原主的日记,宋之屿看到它时,就隐隐有一种熟悉感。果然,这具身体还记得它写下的文字。
这是一种玄乎奇乎的奇妙感觉,宋之屿确实看不懂日记里的蚯蚓字,但他能大致猜到讲的是什么。
‘我和父亲去隔壁村卖木材时见到一位特别美丽的姑娘。
第一次看到她时,我就知道,我要娶她。’
“……”喉咙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他接下去看。
‘我知道她的名字了,茱莉亚。
茱、莉、亚。
多么美的名字啊。’
“茱莉亚。”宋之屿下意识念出来,发音第一次这么标准。
‘敦,可是你只是伐木工的儿子,茱莉亚这么美,你不会得到她的爱的。
可是茱莉亚,我好喜欢她。’
宋之屿麻木地继续看。
‘村子被国王选中了!
勇者村,所有的年轻小伙都有机会成为勇者。敦,你要加油。’
‘我打磨好木剑,在茱莉亚的帮助下,我成功被隔壁村的一名真正的剑士收为学徒。
敦,你能行的,不要辜负茱莉亚的期待!’
勇者村,勇者,剑士。宋之屿抓住几个关键词。
还有国王,就是皇帝吗。
‘我成功打败了所有人,我是勇者了!
茱莉亚答应了我的求婚!!’
宋之屿不自觉勾起一个笑容,但他再翻,已经没有日记了。
只是记录遇到心上人到得到她的过程吗?宋之屿没有多想,翻回来研究文字。
在日记的帮助下,宋之屿勉强理解了十几个单词的意思。
他走出屋子,在茱莉亚的关心下心惊胆战。知晓原主的事以后,宋之屿放弃把敦已经换了芯子的情况告诉小夫人。
这位十分爱戴丈夫的可爱夫人不应该承受如此沉重的伤害。他先试着把勇者敦扮演下去吧。
又过了几天,出现几位村民来拜访勇者家,委托勇者歼灭来矿石洞捣乱的几只哥布林。
宋之屿保持勇者敦的木楞人设,一路上对矿石场主的献媚冷漠相对,大肚皮的场主也见怪不怪。但在宋之屿使用三个炎之息烧死了哥布林时,矿石场主和村民们惊呆了。
“敦不是大剑士吗!?”
宋之屿听到了熟悉的单词,为了不暴露,他将木剑背上了。但他还是不想靠近这种在幻境里给巫术练手的丑陋妖怪,一点也不想。
勇者没有解释,留给村民们一个挺拔的背影。
回去路上,村民们比之前活跃很多,矿石场主也更加热情了,还给了他一袋圆形的打磨得十分精致的银币当成报酬。宋之屿从场主油腻的大嘴里知道,这是卢铓币,应该是铜钱那些东西,不过上面为什么要刻一个老头子的侧脸,丑。
之后每隔几天,就有各种村民委托宋之屿帮忙,有时候是歼灭绿色妖怪——宋之屿现在知道它叫哥布林,这类的小妖怪。如透明的和鼻涕虫一样身体又圆滚滚的史莱姆,幻境里出现过的火蜘蛛,还有水蜥蜴……
这个蛮夷国还真是传奇,不过宋之屿越来越疲惫,因为无论是怪物还是村民们,都不太好看。就连每天面对的茱莉亚,宋之屿也对她的脸无感了。
好在他又解锁了几个巫术,冰盾、火球术、雷闪术,其中雷闪术是群体巫术,还是几个技能中气力消耗最少。现在没有村民来找勇者的时候,宋之屿也会在郊外森林晃晃,杀哥布林杀到身体疲惫,他才回家倒头就睡。
有一次他提前感受到了无力,眼前眼冒红光的狼匹还没死。宋之屿第一次遇到这么难缠的对手,他的三个火球术都被狼敏捷的跳跃躲过了,使用第四个火球术时,他先用飞霜短暂冻住狼,才终于击中。
狼匹背部都被烧焦了,但还没死,在宋之屿面前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对他咧开了獠牙。
狼冲过来时,宋之屿拔出了木剑。他将剑尖准确刺进狼大张开,要把他咬死的嘴里……被腥臭狼血溅了满脸时,宋之屿久违地兴奋了。
他是喜欢使剑的,奈何固执的老爹非得让他荒废一身武艺去考科举,虽然宋之屿一样混得开。眼下他杀死这头狼,感受到了杀戮带来的战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