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1捡小孩(1 / 2)

加入书签

经过小巷时,艾维斯知道自己遇到麻烦了。

战争结束一个月,宵禁终于开放,最近一段时间城中治安状况恶劣。敢于从这条黝黑、没有安装路灯的小巷走夜路的人相当少,在这个下雨的夜晚尤甚。但因为贪图抄近路的方便以及稀落的人流量,艾维斯依然选择了这条路线——毕竟当别人的不便恰好是你的便利时,何乐而不为呢。

毕竟吸血鬼又不必担心夜间歹徒、黑暗与阴雨天。

但是现在,艾维斯遇见了自己的麻烦。走到巷子的三分之一时,他闻见血味。雨水的气息麻痹了嗅觉,以至于当他闻见味道时眼睛也已经看见了麻烦本身,让虚无的想象变得相当具像化。

那是个小孩,藏在一个篷车下方,在黑暗的雨夜里脏得看不出男女,但气味告诉艾维斯他在流血。那孩子看见路过的大人,犹豫了一下,缩回了原本想要伸出的手。

这个动作让艾维斯想到一些流浪的小动物,饥饿、寒冷,但是因为状况太差反而本能地避开路过的人。那孩子在做一样的事,他把自己缩到最小,放弃求助,转而想要竭力避免引起过路者的注意力。

既然公民们(包括艾维斯)把大量税款贡献给福利院,那么这么小的孩子就不该一个人流着血在黑暗的雨夜里呆着。显然福利院或者这孩子的父母,两者中间至少一个失职了。

看来今天想要节约时间的选择最终会浪费更多时间,艾维斯走到那孩子的面前,蹲下身。如果放着这孩子在这里不管,黑暗、寒冷、潮湿与可能出现的居心叵测者,每一样对他都是要命的威胁。

小孩子又往里缩了缩,但他没地方可躲了。

“孩子,你的爸爸妈妈呢?你住在哪里?” 艾维斯将伞撑在篷车外,尝试给他找个去处。

小孩摇了摇头。过了一两秒,大概意识到动作的匮乏性,他小声说:“先生,我妈妈死了,我现在住福利院。”

现在艾维斯意识到他的失误。这是个小女孩,不是“他”,而是“她”。他对勾起这孩子的恶劣回忆感到抱歉。

“这里离那边不远,如果你迷路的话,我送你回去,好吗?”

“不。” 拒绝来得斩钉截铁,她看起来凝聚了一点勇气,“我不要在那里!他们骂我妈妈,还打我。您把我放在这里吧,我是大孩子了,不会有事的。”

听见一个看起来顶多六岁的小姑娘义正严辞地宣称她“是个大孩子了”不那么荒谬,只让人心生爱怜,想笑,想要呵护这种孩子式的勇气。

艾维斯看了一眼那孩子流血的额头,她的头发被雨打得湿漉漉的,贴在脸颊上。现有的情况表明她大概没说谎。这让艾维斯对于把她送回福利院带了一些迟疑。

也许应该明天再做决定。至于今晚,他向她发出了邀请,“天气太冷,在这里过夜会感冒的。” 艾维斯试探着说,“要去我家过一夜吗?明天一早我们来决定你去哪里。”

她迟疑地看着他,眨了眨眼睛,像是对那张除了有些苍白之外相当俊美的脸感到熟悉。

“您是城市十佳公民。” 她说,眨着眼睛,回忆起那些张贴着的宣传画。然后她立刻选择信任他。

显然她还没长大到能质疑那些被称作好人的面孔下是否隐藏着邪恶,艾维斯想。但这一次小家伙做了正确选择,吸血鬼先生解开大衣裹住她,将她轻柔地抱起来。他用一只手撑伞,另一只手抱她绰绰有余。她蜷缩在他怀抱中,体温即便隔着一层衣服都让他觉得有些发烫。

小姑娘显然也有些紧张,小小的胸膛中心脏跳得飞快,砰砰砰的乱响。

“你叫什么名字?” 艾维斯挑选了一个绝对无害的问题,希望这能缓解一点她的紧张。

“伊达莉娅。” 小姑娘立刻回应他,“妈妈叫我伊达。我今年五岁,我住在汉林兹街32号……”

小孩子总是喜欢把他们知道的信息过多地抛出来,用那种在熟人面前做自我介绍的语气。很显然她妈妈大概是为了防止她走丢才让她熟背地址。但现在汉林兹街32号大概不再属于她了,那些冗长的、费尽心思才牢牢刻在五岁孩子脑瓜里的地址失去了用处。

“很好听的名字,” 艾维斯最终决定跳过其他信息,露出一个安抚的微笑,就像平时对待那些感到不安忐忑的病人,“我叫艾维斯。”

“我知道您,您是十佳公民。我知道每个十佳公民的名字!” 交换名字让这孩子放心了一些,她有一点自豪地强调。艾维斯感到手臂中的小身体柔软下来。她的话让他意识到十佳公民的名头不像它听上去那么没用——至少在今晚对他能顺利把可能因为淋雨发高烧的小姑娘带回家这件事上居功至伟。

他们走了一段路回到家。艾维斯把浴缸放满水。水温让他感到灼手,但应该能让伊达感觉暖和些。作为年纪很小的孩子,小姑娘的自理能力不错,可以做到自己洗澡,这一点让艾维斯感到欣慰。他确实有些累了,一天中他出诊了四次,还接待了二十多个找上门的病人。晚上雨夜中的回家更像是放松的散步,却又添了新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