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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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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番话,冯飞经神色稍稍平静:“杳杳今夜出现在别院又能说明什么?这本就是她的居所,回来取些衣物也很正常,可我若听你的去见她,她就真的百口莫辩了。减刑?呵,我只要她好好活着。”

“冯飞旌,是你不识好歹。”柳春风忍不住上前说道,他从宋清欢口中听了不少这位冯三爷的是非,却始终难以将它归到恶人堆里,“你说你对白杳杳的罪行一无所知,你是在撒谎。昨日,在琴室,当我提到白杳杳房中的证物时,你的反应说明你早就知道白杳杳虞山侯被杀有关,至少你对白杳杳涉案的事并不惊讶。”

“殿下,这又是什么手段?不妨有话直说。”冯飞经的神色再次戒备起来,“我可不记得自己说过什么不该说的话。”

柳春风坐回到那张让他反胃的椅子上,那椅子正冲冯飞旌,二人此刻四目相对。柳春风是个能退不进的人,吃不住这种对峙的场面,目光不由得躲躲闪闪,这副鹌鹑样被旁边那个只进不退的花月看在眼中。

于是,花月走来,在柳春风身后站定:“殿下,既然冯三爷让你有话直说,你便说给他听。”

嗅到花月身上熟悉的松香,柳春风喘匀了气,随之,目光也稳稳地迎了上去:“你确实没说不该说的,只是该说的没有说。”

“什么?”

“在你得知白杳杳房中发现了案子相关的证物后,你接连问了三个问题:东西是什么,东西是不是你哥的,东西放置妥当没有。在没有人告知你白杳杳涉案的情况下,你为何不问问白杳杳和案子有什么关系?”

“我只当瑞王是个草包,如今看来竟是大智若愚。”冯飞旌嫌恶地打量着柳春风,揶揄道。

对于自己是草包这件事,柳春风向来有自知之明,可被当面说破,面子上还是有些挂不住,他再次错开冯飞旌的目光,右手拇指使劲掐着食指,任凭冯飞经口不择言。

“殿下,我斗胆打听一句,是不是根本没有什么男人的东西?你去琴室找我,只是为了做戏,诱我出错,八成杳杳也是你骗去的吧?”冯飞旌冷哼一声,“幸好殿下生在皇家,不然就要去梨园跟戏子们抢饭碗了。”

“我我没有我不知道为何白杳杳会来,我”刘春风面红耳赤,急着辩解。

“冯飞旌,你父兄的军功有你一份么?冯家的砖瓦有你添上去的么?你哥做恶事,你阻拦了么?白杳杳此时站在悬崖边上,向前一步就会万劫不复,你敢赌一把,将她拉回来么?”花月开口,字字见血,“所以,于国,于家,于亲,于友,你无所作为,你哪来的脸面羞辱瑞王?”

冯飞旌一双平日不惹尘埃的眼睛,此时此刻全是血色,他狠狠瞪着花月,喉结滑动了几下,却始终未发一言,只是两行泪溢出了眼角,滑落在地。

“大人,冯老夫人来要人了。”

正当花月准备在冯少爷那颗受伤的心上再踹两脚时,杨波进来禀报,说是乐清平再不放人,严氏就要碰死在悬州府的石阶上。

“殿下,先把人放了吧,这老太太说得出做得到。”

柳春风点头,乐清平挥手放人。

“冯飞旌。”冯飞旌正欲抬脚迈出牢门,柳春风将他喊住,“乐大人没有骗你,你真的不去看看她么?”

冯飞旌停住脚,却未回头,浅蓝色的长袍与纶巾在残灯下苍白如有病色,良久,才开口道:“不必了,等她回来,再见不迟。”

柳春风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空落落的,像是没有掬住池中的最后一捧水。

“走吧殿下,去见见白杳杳。”

几人向白杳杳的牢房走去,没走几步,一阵歌声响起,令他们不约而同地停下脚步。

“不是爱风尘,

似被前身误。

花落花开自有时,

总赖东君主。”

那声音如珠落,如冰裂,没有琵琶和着,孤零零如清露澄波冷浸着漫天星斗。

“去也终须去。

住也如何住。

若得山花插满头,

莫问奴归”5

歌未唱罢,声音戛然止住。

“糟了!”

花月大叫一声,冲向牢中,其他人紧随其后。

可惜,为时已晚。

小窗之下,乌漆漆的地面上,一个白色的身影横陈着,像一株倾倒的白梅,地上寒冷如冰,薄薄地铺了一层月光。

“死了。”罗雀探了探白杳杳的鼻息,说道。

【注释】

1 匣床

一种对重刑犯使用的刑具,感兴趣可以搜索一篇小文章《话说宋代刑具——匣床》,作者谭金土。

2 宋代前期沿用唐律——凡是主观愿望想要杀人的,不问结果,皆按照已经杀人来论罪。到了宋仁宗时期,对此法进行了改革——有“杀意”,却没有致人死亡,“杀名”就不成立,既然没有“杀名”,那就不应该笼统地以“杀法”论罪。

《宋刑统》卷五“名例律”中提到“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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