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2 / 2)
绿色的长眸在走廊昏暗的光线下晦暗不明,如同深不见底的寒潭,静静地盯了我半晌。
最终,他像是放弃了什么,抬起头看向别处,却默许了我像只无尾熊一样挂在他身上。
只是在我试图不老实地用脑袋蹭他胸口撒娇时,他抬手,带着薄茧的温热掌心精准地按住了我乱动的头顶,声音低沉:“东西都收拾好了?”
“还没有,总觉得哪个都该带着。”我扁起嘴,抱怨着说,“大哥你是知道的,我选择恐惧症超级严重。”
“那就什么都别带了。”琴酒的回答简洁粗暴,带着他一贯的冷硬风格,“东西放家里,到美国再买。”
他的语气不容置疑,仿佛只是在陈述一个最平常不过的事实。
我恍然大悟,就跟脑子里的灯泡突然亮了一样:“有道理,我可以靠贝尔摩德蹭组织经费买!”
好奇怪,琴酒怎么又生气了?
他面无表情地把我从他身上撕下来,像拎小猫一样拎着我的后衣领,直接把我拎回了我的房间门口。
“砰!”
门在我面前关上。
我对着紧闭的房门,真是纳了闷了:明明是他让我去买的啊?花组织的钱,就让他这么生气?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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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美国,和贝尔摩德。
好吧,其实是我想多了,朗姆也没什么棒打鸳鸯的意思,他懒得理组织成员的个人感情,他老人家日理万机,问那两句大概纯属例行寒暄,外加评估一下我和琴酒这个“上下级”的相处模式是否稳定,再对症下药。
琴酒之前有多嫌弃我也算是人尽皆知了,要是当时我的回答是“相处得一般般”,或者疯狂吐槽琴酒对我期待有多大我真的当不成优秀的组织成员,那朗姆就可以顺理成章“解救”我脱离苦海。
就算我回答的是不问自招的“绯闻关系”,也不影响朗姆猜出来琴酒看不上我,说什么让我换换心情,实际上是解救琴酒,再把我弄走。
所谓的弄走就是,朗姆安排我和贝尔摩德一起去美国。
他以我之前辅助琴酒辅助得不错为理由,让我去辅助贝尔摩德执行任务。
贝尔摩德的伪装身份之一,国际巨星莎朗·温亚德,最近接了一部好莱坞新戏。
当然,拍戏只是幌子,真正的目的是借此机会与美国本土的一个重要组织进行秘密接触与合作。贝尔摩德需要一个“值得信任”的帮手,负责在片场留意风吹草动、传递消息、跑腿打杂……等等。
天知道组织高层是怎么想的,居然派我这个英语水平仅限于“ hello” 、“ how are you”和“ i&039; fe and you”的英语废物去美国。
怎么了,是最近组织没有招到英语好的新人吗?还是新一批的新人都没了?
我当然反抗过,但是不会英语对黑衣组织来说并不是问题,朗姆甚至提前给我准备好了同声翻译器。
反抗无用,我回去跟琴酒絮絮叨叨说舍不得他也没用。
其实琴酒最开始还有点不爽的,只是不是舍不得我,我怀疑他不爽是针对朗姆。毕竟这算是朗姆帮贝尔摩德跟他抢人?
不过看在是为了黑衣组织做任务,加上没了我确实清净,他只是冷哼了一声,也没有帮我去跟朗姆说什么。
我问他,难道他舍得我走吗?
琴酒的那个表情,我都懒得提。
总之,我发誓,我是真的不舍得。
可是,呃,再不舍得,当贝尔摩德摇曳生姿地带着我,享受机场的休息室和飞机头等舱的时候……
我擦了擦眼角并不存在的泪花转头看向身边优雅地翻阅着时尚杂志的金发美人:“呜呜呜,贝尔摩德,我将永远追随你!”
接着,我又语气真挚地说:“刚刚遇到卖草莓的,他说他的草莓绝对是最甜的东西。我嗤之以鼻,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比贝尔摩德还甜的东西!”
贝尔摩德真的不愧是在未来波本加入后能和波本组成酒厂败家姐妹花的存在,明明在美国有豪宅,不过为了让我爽一把,到美国第一晚,她给我安排是奢华无比的酒店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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